西部新闻网:前沿 真实 引领 公益 网站热线:13259888867 总编信箱:xibuxinwen@qq.com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西部资讯 > 新疆资讯 > 正文

新疆出台办法保护交通运输生态环境

www.xibuxinwen.com(2017-08-18)来源:西部新闻网
复制链接关键词:
  西部新闻网讯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对违反本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不免除违法行为人依法应当承担的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办法》指出,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主要包括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辖公路路域生态保护及公路交通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实施和营运等过程,以及道路运输的污染防治等内容。《办法》明确交通运输各单位的职工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拥有对造成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报告的权利。

  《办法》规定,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厅属各单位对职责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对于在交通环境保护工作上有突出贡献和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单位将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未能正确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和责任的,依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自治区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细则》,按照依法依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的原则,追究责任;对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处理。

 
编辑:新闻网西部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西部新闻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处理。西部新闻网所转载的内容,其版权均由原作者和资料提供方所拥有。
推荐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