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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一老太因丈夫突发脑溢血去世难取4.5万元存款

www.xibuxinwen.com.cn(2012-02-1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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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新闻网消息:去年4月,老伴突发脑溢血去世,汉台区的郑大妈想取出老伴在银行的存款治病,但因没有存折密码,银行表示郑大妈到公证处对此笔遗产进行公证后才能取出,到了公证处后,被告知需要提供死者父母的死亡证明等材料,因老伴的父母死亡较早,其中其母亲解放前就已死亡,无法出具证明,致使郑大妈至今取不出存款。


  银行人员

  没有证明暂时无法取款

  郑大妈告诉记者,去年4月份,76岁的老伴突发脑溢血去世,老伴去世前在工商银行汉中北团结街支行存有3张共4.5万元的存款。办完老伴的丧事后,她拿着存折去银行取钱,但因老伴走得突然,没有留下存折密码,银行要求她先到公证处对此笔遗产进行公证,没有公证就取不了钱。随后,她的儿子到公证处欲对此笔遗产进行公证,汉台区公证处要求家属提供死者的户籍、死亡等相关证明,同时要求提供死者父母的死亡证明。

  郑大妈的儿子刘先生对记者说,他们弟兄三个对父亲的这笔遗产归属权均没有异议,都表示留给母亲看病养老。为了能取出这笔钱,他和年迈的母亲多次到银行和公证处,但都因没有爷爷和奶奶的相关证明,拖到现在也取不出钱。

  2月10日,记者跟随刘先生再次到工商银行汉中北团结街支行,银行一名大堂经理说,公证是为了证明遗款的归属权,这样做也是尊重储户的意愿。记者称死者的老伴和儿子是否可以证明时,大堂经理表示不行,称银行只认公证处的,如果没有公证处的公证,存款暂时没有办法办理。
 公证处

  可找邻居出具间接证明


  随后,记者和刘先生又找到汉台区公证处,据一位公证员讲,按照我国继承法,这笔遗产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分别是刘先生的母亲、刘先生兄弟三人还有刘先生的爷爷奶奶,公证处索要刘先生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也是为了防止日后财产纠纷。同时,没有刘先生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公证词也没办法写。针对刘先生爷爷1977年去世、奶奶1948年去世的情况,刘先生需要到爷爷奶奶的户籍所在地出具死亡证明。如实在无法出具死亡证明,还可以找两名以上认识刘先生爷爷和奶奶的邻居等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出具间接证明。

  “1958年,老伴支援大西北建设从辽宁到了汉中,我和公公也跟着到了汉中。”郑大妈说,“我老伴是独生子,公公在1977年84岁的时候去世了,如果按活着推断,今年也将近120岁了。婆婆在1948年去世的,我过门时婆婆已经不在了。另外,到现在户口本都换了七八次了,况且我和老伴都没有回过东北老家,在东北老家也没有亲戚朋友了,公公和婆婆的死亡证明咋能开到呢。开不到公公婆婆的死亡证明,难道老伴的这笔存款就取不出来了吗?”

  律师观点

  家属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陕西兢业律师事务所张建平律师认为,无论是银行还是公证处,他们的职能首先是服务社会。规定本身是出于好意,但当规定难以涵盖所有社会现象的时候,应该有一套应急处理机制,本着尊重客观规律、尊重人的态度来处理此事。另外,尽管法律规定是现实存在的,但也有如何来理解的问题,从生活经验生活常识上的考虑,刘先生的爷爷奶奶如果还活着的话都100多岁了,现在100多岁的人还活着的,非常稀少。因为户口本已经更换多次,查刘先生爷爷奶奶户籍档案,在逻辑上可行,但在现实中不可行。刘先生如果实在拿不出直接证明的话,只能寻找跟他爷爷生活过的左邻右舍,出具个证明他爷爷什么时候死亡的、当时他奶奶是个什么情况的间接证明,或者,刘先生一家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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