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前沿 真实 引领 公益 网站热线:13259888867 总编信箱:xibuxinwen@qq.com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西部资讯 > 宁夏资讯 > 正文

银川一协警驾警车肇事判刑 单位赔受害者45万元

www.xibuxinwen.com(2011-11-11)来源:
复制链接关键词:
   西部新闻网消息:协警驾驶警车肇事撞死他人,11月10日,据银川市西夏区法院介绍,协警靳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其单位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的各项经济损失45万元,被害人亲属对被告人予以谅解。

  2010年12月,被告人靳某被聘为银川市公安局某派出所协警。今年5月10日11时许,被告人靳某在某派出所值班期间,内勤牛某让靳某去给警车加油,被告人靳某驾驶单位警车沿贺兰山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宏兴加油站门口路段向北左转弯时,遇被害人胡某驾驶两轮摩托车沿贺兰山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此发生碰撞,造成胡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经银川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胡某系因颅脑损伤而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靳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靳某所在的单位银川市公安局某分局与被告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由银川市公安局某分局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的各项经济损失45万元,被害人亲属对被告人靳某予以谅解。

<--advertisement code begin--><--advertisement code end-->

  11月4日,西夏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靳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责任编辑:扬扬)

编辑:admin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西部新闻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处理。西部新闻网所转载的内容,其版权均由原作者和资料提供方所拥有。
推荐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