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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检察机关悬赏通缉嫌犯李洪刚

www.xibuxinwen.com(2015-12-22)来源:西部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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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新闻网讯(记者王艳)记者昨日从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12月18日,该院向社会发出通告,公开悬赏通缉犯罪嫌疑人李洪刚。

据了解,李洪刚,男,40岁,蒙古族,1975年1月23日出生,身份证号152301197501230031,户籍地为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永清八委29组17号,常住地为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嘉和汇景湾小区1号楼2单元101室,系通辽市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通辽市洪汇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据介绍,李洪刚因涉嫌重大贿赂犯罪被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现在逃。

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经核对无误后,奖励人民币1万元;对提供线索直接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奖励人民币5万元,并严格为其保密。

联系人:刘检察官 电话13704724440;郑检察官 电话15048170240。

编辑:新闻网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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