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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集中回复23条网友留言

www.xibuxinwen.com(2013-12-09)来源:西部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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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报道集 | 给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留言

西部新闻网北京12月9日电   6日,内蒙古各地办理留言单位发来网友给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的留言回复,共计23条。

其中,有网友反映,110国道788公里处有3家煤场污染严重。对此,巴彦淖尔市委办公厅答复称,3家煤场选址不合理,未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相关部门已责令煤场立即关停。

其他网友留言及回复见下:

【网民留言】

王书记你好:位于乌拉特前旗110国道788公里处的几家煤场、粉尘污染非常严重,。我们企业是做食品,房子隔壁就是煤场、每天煤场的煤家里,院里,库房里到处都是粉煤,我们与周边居民苦不堪言。在2010年和20111年反应情况,有关部门在2012年关闭了煤场,可今年2013年5月煤场又死灰复燃,环保局的也来过了没解决,几个月又过去了煤场反而弄得更大了。我们多次早了有关部门要求关闭煤场,可迟迟得不到答复和解决恳请王书记百忙之中过问此事,督促有关部门早日解决为盼!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乌拉特前旗委、政府立即进行了调查。经查,110国道788公里处共有3家煤场,其选址不合理,未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对此,相关部门已责令煤场立即关停,于11月30日前自行清理完毕,到期未清理的,有关部门将进行强制清理。

【网民留言】

关于非法破坏退耕还林林地的投诉 王君书记: 我们是林西县新城子镇哈玛吐村五村村民。2003年通过大井村村委会的拍卖程序,拍得了位于大井村红石砬阴坡荒地35亩(其中王玉18亩、宋秀国17亩)70年的承包权并与村委会签订了《五荒拍卖合同》并交纳了承包费和公证费。 2004年该荒地被确定为退耕还林地,举报人将荒地平整后全部种植了山杏树,当年12月分别通过村委会、镇政府和县林业部门的验收,并取得了内蒙古自治区颁发的《内蒙古自治区退耕还林证》,证书编号040604030036。 2008年10月,林西县新城子镇在未经县林业局审核同意的情况下,征占了我们的退耕还林地。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镇政府就同意金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退耕还林地上建设选厂尾矿库。(经林西县林业局副局长乔X证实,关于金地矿业的林地征用审批和林木采伐证,新城子镇政府从未办理过)企业在承包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擅自将我们种植经营四年已取得经济效益的杏树林全部铲除。矿山负责人称,占用退耕还林地建铁矿选厂,是经镇政府批准的。如今,企业因经营不善已经停产,被毁的林地上空留一座选厂尾矿库,因污染严重已无法种植任何林木。 对于这一破坏退耕还林的违法行为,我们多次向新城子镇政府举报,可他们推托至今,拒不处理。无奈之下,我们只能向领导反映举报。恳请领导派出林业公安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到实地调查企业破坏退耕还林林地的行为。如果林业公安调查这起破坏退耕还林林地的案情况属实后,再恳请领导安排检察院的工作人员立案调查这起毁林建厂案件背后相关国家人员的渎职行为。 我们有如下请求: 1、如果企业破坏退耕还林林地的行为属实,请求执法部门依照《刑法》关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滥伐林木罪的条款,依法追究金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的刑事责任。 2、新城子镇政府主要领导在企业未办理林地征占审批手续和林木采伐证的情况下,擅自同意企业毁林建厂。并在举报人多次反映的情况下,未及时处理这起破坏退耕还林活动的检举、控告。请求执法部门给予其行政处分,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3、新城子镇林业站站长身负林地巡查监管之责。在企业实施毁林建厂行为时,没有巡查到位,没有及时制止、处理毁林行为,也未向相关领导及部门报告,导致35亩退耕还林地被毁。请求执法部门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林西县委、政府立即进行了调查。经查,2008年,金地矿业有限公司入驻新城子镇哈玛吐村建设厂房,村民王某、宋某某25亩退耕还林地被占用,该公司与村委会及王某、宋某某私自签订了补偿协议,分别支付两人补偿款23400元、18000元。该公司未经审批占林地建厂,涉嫌违法,县林业公安局已对该公司占用林地一事立案,近期将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网民留言】

王书记:你好,通辽市科左后旗查甘线于2006年修复,使用了不到2年,便全线毁损,整条公路坑洼不平,过往车辆都得绕行,严重影响了当地群众出行和经济发展。恳请王书记能从百忙之中,过问一下,后旗属于国贫旗、自治区级革命老区,听说今年旗政府要修,但为什么到现在没有实质性步伐,查甘线群众盼望着这条路能尽早修复!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科左后旗委、政府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查甘线为科左后旗查日苏镇至甘旗卡镇的三级公路,全长111.9公里,分段分期建设,2004年全线修通。目前查甘线路段已超期服役,加之自然灾害、道路荷载重等原因,大部分路面出现翻浆、坑槽、裂缝、松散等破损问题,通行能力较差。为此,2012年科左后旗委、政府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翻建此路,但因国家公路建设政策性规定等原因,翻建项目未能获批。目前科左后旗正在积极申请查甘线翻建的立项工作,开始进行勘测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待正式立项后,道路将进行整体翻建,届时查甘线通行不畅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百忙中打扰你,我是松山区哈拉道口镇波罗和硕村村民,我村有4000多亩耕地自2004年到至今未得到粮食补贴,其款项涉及到5000口人的经济利益,每年28万的粮食补贴款不知去向,累积十年200多万,多次去哈拉道口镇和宋A,宋B协商未果,望市长督促协商解决,我村5000口农民翘首为盼!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赤峰市委立即责成松山区委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您所反映的4000多亩土地实际为3803亩,土地性质属于波罗和硕村机动地。根据赤峰市财政局关于粮食补贴的政策规定,村、组机动地不享受国家粮食补贴政策,因此该片土地不享受国家粮食补贴政策。2005年,松山区财政局发现该片土地在2003、2004年享受粮食补贴问题后,立即予以纠正,将24.7万元粮食补贴款如数追回,缴入松山区“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用于发放下一年度粮食补贴政策资金,此后该片土地再未享受过国家粮食补贴政策。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 内蒙古察右后旗忠诚热力公司强制收取取暖费,4.8元/m2(住宅),但是直到现在不给供热,我们70多岁了,阴冷的家不能回去,去找政府,他们都置之不理,这就是我们的公务员吗?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察右后旗委、政府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经查,察右后旗忠诚热力公司自2013年10月15日晚开始供热以来,锅炉一直运转正常,不存在不供热的问题。同时供暖费采取由物业公司代收或业主到热力公司自主缴纳的方式收取,也不存在强制收取供暖费的问题,截至目前已有40%的业主缴纳取暖费。为此,忠诚热力公司承诺,将全力保证业主的正常供暖,如果在供热过程中出现问题,可及时向热力公司反映,热力公司将全力改进。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 呼和浩特市沙尔沁南如意开发区西此老村,因政府建设架设高压线于2013年8月征用村民耕种土地,政府补偿占地款3万5千元。但西此老村村支书却营私舞弊、胡乱发放征地款,出现了占得是“此家”的地,却被八竿子打不着的“彼家”领走了占地款,激起了群情民愤,民声哗然,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村支书却置若罔闻,至今不予纠正,恳请王书记百忙之中过问一下。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如意开发区管委会立即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2013年3月,内蒙古送变电有限公司基建处在沙尔沁镇建设高压线铁塔,每座塔基的占地面积约为160-170平方米,占地补偿款为3.5万元。网友反映的是西此老村68号塔基占地补偿款的分配问题。68号塔基所占土地涉及五户村民,由于户与户之间地界划分不清,造成村委会难以确定五户村民补偿款的分配份额。村委会与五户村民协商平分补偿款(即每户7000元),但村民张某某(五户村民之一)对此表示不满意。经过村委会多次协调,五户村民已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各自实际占地份额分配补偿款,张某某分得补偿款9500元。

【网民留言】

王君书记: 您好! 我是内蒙古日报社闻都小区的住户。我住的小区附近居民几万人。但在日报社的公交车只有六趟。所有线路都是自东向西,最东的公交车只能到烟草公司。附近居民如果想从这里到内蒙古政府、市政府或新华大街非常困难,必须转车。而且内蒙古日报社向东覆盖的公交车几乎没有,给附近居民出行造成很大困难。 您是否能多派几辆公交车,或者现有的公交车实现“多走十公里”目标。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呼和浩特市委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经查,由于金桥开发区在规划时未预留公交场站,市公交总公司只能开通六条南北方向公交线路。为方便居民出行,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市公交总公司新规划了一条金隅时代城???—滨河路—阿拉坦大街—昭乌达路—世纪五路—锡林南路—内大新校区的线路。目前,市公交总公司正与赛罕区政府、玉泉区政府协调解决场站问题。

【网民留言】

我们突泉县水泉镇国土局对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正常领取了土地使用证的自家临街房开的小商店,收取每平米12元的年租金有法律依据吗。我们老百姓不明白我们向谁租的,租金又交给谁。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突泉县委、政府立即进行了调查。经查,突泉县水泉镇国土分局收取的租金为商服业用地年租金,是国有土地使用者按年向国家缴纳的地租,所征收的商服业用地年租金全额上缴财政。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内蒙古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土地管理局关于下达各盟市商服业用地年地租最低限价及使用管理办法》及《突泉县地租征收管理办法》。

【网民留言】

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简称新左旗)政府近年来做出两起严重违法征地事件。这两起事件均发生于2008年之前,至今五六年了,在这期间被征地牧民曾多次,不间断的用各种方式向国土厅、草监局及各级信访部门举报。但至今举报无一反馈;向呼伦贝尔市中院起诉,中院不立案。 第一 案、 利亚德公司非法占地开矿侵害牧民利益。 利亚德矿业公司(私营企业),于2007年,在新左旗政府支持下,未办理任何报批手续,在該旗吉苏木呼伦嘎查牧民娜仁格日勒480亩基本草场上开了高污染、高破坏的元明粉矿,草原被永久性破坏、污染。 2007年,利亚德公司在这儿开矿时,新左旗政府根本没有与娜仁格日勒打招呼,更没有协商征地补偿问题。在牧民强烈反响和网上抨击的舆论压力下,总于2011年被迫停了产。可是从此之后政府不管了,矿主留着满野废墟跑了。无序露天开采的碱、硝连片成山,破坏、污染草原生态无尽。 第二案、《嵯苏公路》违法征用草场侵害牧民利益。 大庆油田呼伦贝尔分公司(简称:分公司)在新左旗境内,独资投资修建《嵯苏公路》,公路权属是分公司所有的专用公路。 公路始建于2007年6月,2009年8月竣工使用。横穿2个苏木、镇6个嘎查、76户牧民草场,占地面积113公顷。从动工一开始,牧民就一直找政府要求办理征地补偿协议。旗政府则答复:“这属于国家支持的重点项目,可先行用地,土地补偿发放后,再根据用地情况办理永久性报批手续”。相关法规规定: 国家重点项目,必须由国务院商有关部门审批。此项目没有国务院批文。在牧民强烈反映下,新左旗政府于2010年8月,才向呼市人民政府上报《关于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海拉尔油田产能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新左政(2010)35号)文件。相关法律规定:上报材料中必须有“被征地牧民签订的补偿协议。”新左旗政府根本没有与牧民签订过任何补偿协议。补偿费远远低于“土地法”规定的标准,而且至今不公开、不到位。 上述两起案件新左旗政府不给解决,法院不给立案,找哪儿哪儿门难进、脸难看,到底民冤何处诉?牧民误工跑不起了,钱也花不起了,切身利益一直被侵害。万不得已向您反映求助。我愿意提供新左旗政府为企业征地过程中,更多地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违法侵害牧民利益的事情。恳望派人或电话了解详情。 2013年10月23日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新巴尔虎左旗委、政府立即进行了调查。 (一)关于利亚德矿业公司征占土地问题 经查,2007年,利亚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向新左旗政府提出申请,拟开采吉布胡郎图苏木的沙里博克硭硝矿,用于生产元明粉。经新左旗政府研究,同意该公司试采一年,同时要求该公司尽快办理相关生产手续。后因该公司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相关手续,被相关部门依法强制关停。经核实,该公司试采期间,向被占草场的牧民发放了补偿金,牧民均签字确认。 (二)关于嵯苏公路征占草场问题 嵯苏公路是大庆油田呼伦贝尔分公司修建的原油运输专用线,全长86公里。经查,嵯苏公路建设符合保护草原生态总体要求,建设程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该公路占用的是嘎查集体草场,大庆油田呼伦贝尔分公司与所有涉及的嘎查均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并向所有涉及牧户发放了补偿金,牧民均签字确认。

【网民留言】

在赤峰市红山区园林路“城南对夹食府”马路对面的怡祥宾馆(福人百姓餐厅楼上)占用小区公共的外楼梯过道建房,而且就在路边,很显眼,但没有执法部门制止。主要的违法行为: 1、怡祥宾馆将临近的住宅买下,和宾馆通开,并将住宅擅自打开一个窗口,导致上面墙体开裂,影响主体结构安全。 2、怡祥宾馆将公共的过道用砖混和钢制材料围起来,侵犯其他业主的权利,属于违章建筑。 3、怡祥宾馆在违章建房时,私自将落水管改了方向,原来是向下,被改为向外,如果下雨,那水流就直接喷向楼下的过道,影响楼下行人通行。 4、怡祥宾馆在没有建房手续的前提下,在临街大肆建房,并随意改变楼房结构,执法部门尽然无人制止,听之任之,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影响文明城市的形象。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红山区委、政府立即进行了调查。经查,怡祥宾馆擅自封闭了楼房外侧属于公共产权的旋梯,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利。对此,红山区综合执法局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宾馆限期拆除,但当事人未按要求整改。11月13日,红山区综合执法局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并将排水管道恢复原状。调查中,未发现怡祥宾馆临街大肆建房,将住宅与宾馆开通、改变住宅结构、墙体开裂等问题。

【网民留言】

我是赤峰市敖汉旗木头营子中心校新窝铺中学的一名教师,我反应的情况是一个极具污染的炭场既然在离学校不到10米的地方开了三年,烧炭是学校上空浓烟滚滚,学生不敢到室外玩耍,体育课也没法上,呛的学生总是咳嗽,希望自治区领导敦促地方领导转移或拆除此炭场,还学生湛蓝的天空和新鲜的空气,同时也为周边居民的健康做了环境保障,炭场不除我校1000多名师生如何能够健康,前几年反应过环保部门白天看看,炭场提前得到口风白天不烧晚上烧。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敖汉旗委、政府立即进行了调查。经查,该炭厂属非法经营,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对此,相关部门已责令该炭场停产,拆除生产用窑,跟踪盯办督促业主尽快拆除所有生产设备。

 
编辑:西部新闻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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