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前沿 真实 引领 公益 网站热线:13259888867 总编信箱:xibuxinwen@qq.com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西部资讯 > 内蒙资讯 > 正文

违反反垄断法被点名 内蒙公安厅叫停纠正相关行政行为

www.xibuxinwen.com(2018-07-03)来源:西部新闻网
复制链接关键词:

   西部新闻网讯  6月24日,(记者 刘懿德)日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出了建议纠正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有关行为的函件。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已决定对不合法不合规的具体行政行为立即叫停和纠正,依法严格规范印章管理工作。

 
  6月2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函,建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责令公安厅改正相关行为。
 
  该函件指出,2013年4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印发《全区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整合联网及推广使用新型防伪印章实施方案》(内公办〔2013〕60号,简称“60号文”),直接指定内蒙古恭安金丰网络印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金丰公司)统一负责全区新型防伪印章系统软件的开发建设。
 
  在执行“60号文”过程中,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采取各种措施强制各盟市公安机关和刻章企业卸载正在使用的、经公安部检测通过的系统软件,统一安装金丰公司开发的系统软件,并要求刻章企业向金丰公司购买刻章设备和装有加密电子芯片的硬质章材。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为,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上述做法排除和限制了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市场以及刻章设备、章材市场的竞争,侵犯了各盟市公安机关和刻章企业的自主选择权,人为增加了企业刻章生产成本,不合理地推高了印章价格。相关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有关规定。
 
  6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召开专题会议,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整改建议做了进一步梳理,研究了具体的落实措施,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决定对不合法不合规的具体行政行为立即叫停和纠正,依法严格规范印章管理工作。整改情况将尽快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编辑:西部媒体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西部新闻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处理。西部新闻网所转载的内容,其版权均由原作者和资料提供方所拥有。
推荐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