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新闻网:前沿 真实 引领 公益 网站热线:13259888867 总编信箱:xibuxinwen@qq.com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资讯中心 > 社会资讯 > 正文

公务员上班时间开房 女方老公忍无可忍发帖曝光

www.xibuxinwen.com.cn(2014-04-12)来源:西部新闻网
复制链接关键词:

     在国家机关工作的李某,多次约女网友见面并到宾馆开房。在发生性关系后,李某趁女网友洗澡时,将她们的手机和现金拿走。因涉嫌盗窃罪,李某在朝阳法院出庭受审。

 

  李某中等身高、偏瘦,拥有研究生学历,被捕前在某国家机关从事研究工作。

  据检方指控,2012年11月、12月,李某与徐某某等三名女网友分别在本市朝阳区、丰台区、西城区的三处宾馆见面并开房。在此过程中,他趁女子洗澡之机,将她们的手机、现金等财物拿走,总价值共计1.5万余元。被盗女子报警后,警方将李某抓获。

     在庭审过程中,李某浑身发抖,讲话也磕磕巴巴。对于检方的指控,李某提出了不同看法。李某称,他和徐某某是在网上相识,在聊了一段时间后,两人约定去宾馆开房。2012年11月10日下午3点多,李某和徐某某来到丰台区角门附近的某连锁宾馆。李某说,在见面之前,他们已经谈好了价钱,“我在进宾馆前就给了她1100元,她把钱放进包里。”趁徐某某到卫生间洗澡,李某将她包内的1400余元现金及一部苹果手机拿走。

  而与女子方某某的交往过程,李某也提出了不同看法。李某称,他与方某某同样是在网上认识,方某某在交往中提出,需要6000元买电脑。李某称,可以由他出这笔钱。随后,方某某从广东来到北京,双方来到朝阳区某酒店。李某将6000元放进一个信封内,放到房间床头的桌子上。在方某某洗澡时,李某拿起她的财物离开房间。

  李某说,从他和三名女子的交往过程来看,她们收了钱财并与其开房发生性关系,其行为与妓女类似。特别是在与方某某的交往过程中,他给方某某的6000元还不属于方某某,他拿走这些钱并不属于盗窃。

  检方建议,对李某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到1年。案件未当庭做出宣判。

       最近几天,义乌几大本土论坛上,连续出现了一则关于黄某、陈某某开房记录的帖子。开房时间多数涉及上班时段,时长从数小时到20多小时不等。原帖中,网友“y-zh007”没有点出当事人的名字和所在的单位,只透露自己只公布了部分开房记录,这些记录涉及义乌“某单位原中层正副职黄某(男)陈某某(女)”。公务员在上班时间频繁开房,这引起网友普遍关注。目前,相关部门的纪委已经介入调查。

 

 

 

编辑:西部新闻网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西部新闻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处理。西部新闻网所转载的内容,其版权均由原作者和资料提供方所拥有。
推荐热点信息